提升供给质量 共筑满意消费

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,居民消费呈现多样化、多层次、多方面的特点。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,不断提升国内供给质量水平,才能推动供需在更高水平上实现良性循环,让消费市场的潜力更加充分地释放出来。近年来,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分局主动发挥职能作用,深入开展质量提升活动,着力提升供给质量水平,积极营造满意消费环境。

一是质量服务更便捷。搭建质量基础设施“一站式”服务网络平台—“鹤壁质汇通”,上线标准、检验检测、认证认可等10大业务板块,与线下12个服务站联动,可提供38项质量业务办理服务,并且通过手机微信搜索“鹤壁质汇通”即可使用相关功能,真正实现服务企业零距离、业务办理更便捷。2024年“鹤壁质汇通”平台为108家注册企业提供有关质量方面的咨询或服务200余次,获得了企业的赞誉和好评。

二是品牌培育更专业。推动成立“鹤壁市品牌建设促进会”,发展理事单位30家,会员单位84家,8个县区设立品牌建设工作机构。召开2024年全市品牌建设工作暨首届鹤壁名牌产品授牌会,10家企业获评“鹤壁名牌产品企业”。出台《鹤壁市培育争创“美豫名品”公共品牌实施方案》,建立鹤壁市品牌培育梯次库,32家单位列入“美豫名品”公共品牌培育计划,其中11家单位提交认定申请,3家企业最终获得河南省首批授权使用“美豫名品”公共品牌,鹤壁市品牌培育、品牌建设工作开启专业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发展的新模式。

三是维权机制更完善。在市局12315平台实现受理、流转、处置、办结、反馈全链条消费维权服务的基础上,先后制定出台《关于加强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《产品召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(试行)》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,创新缺陷消费品召回体制机制,加大缺陷消费品信息收集、研判和调查处理,促进全市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。2024年3月,我市对某公司生产的缺陷消费品实施召回,成为全省首例地市主动发现召回线索并完成的召回,对消除潜在安全隐患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
四是质量激励更有力。推动市政府出台《鹤壁市质量提升若干激励政策》及《实施细则》,加大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企业、省长质量奖企业、河南质量诚信企业、老字号企业、地理标志产品企业、国家级创新平台、公共服务平台等的奖励力度,奖金额度最高达100万元。修订《鹤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》,奖金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,以真金白银的“硬举措”激励企业重视质量管理、追求卓越绩效,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五是质量责任更强化。连续两年召开全市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》宣贯培训会,邀请全国知名专家、教授进行授课解读,全市市直及县区相关部门及企业累计1000余人参加了培训,有效推进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》各项部署在我市(县区)落地落实,质量共治责任意识更加强化。2024年3月21日,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《关于命名巩义市等为“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”的公告》,全省18个县(市、区)被命名为“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”,我市浚县、淇滨区、淇县3个县区名列其中,占比达1/6,数量居全省第二。

评论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